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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时间:2023-09-28 1、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。 2、企业主要人员 1)建筑工程、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,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。 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。 编者说明:建市[2016]226号文件取消了一级资质“关于注册建造师、中级以上职称人员、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、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”要求;建市规〔2023〕3号文件中规定“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、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,应当满足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市〔2014〕159号)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”。 3、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 1)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-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; 2)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-100米(不含)的构筑物工程2项; 3)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; 4)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(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)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-30米(不含)(或钢结构单跨30-36米(不含))的建筑工程2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