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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资质真的将于2023年12月31日正式失效?官方回应!近段时间,一篇名为“重磅!国务院审议通过《资质改革方案》!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将正式失效!”的文章刷屏了朋友圈,各个公众号都在纷纷转发。 很多读者留言询问是否真实,从这篇内容的题目来看,可以分成两部分内容: 这一句乍一看还以为是资质改革收尾了,新的文件出台了,现在我们以官方文件为依据,一起来看看。 该文所说的《资质改革方案》是早在2020年就已下发的文件,文件是住建部于2020年11月30日印发的《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建市〔2020〕94号) 文件指出: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》已经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这份文件相信大家都非常了解了,《改革方案》相当于新版资质的“骨骼”,资质的“血肉”即《资质标准》还未正式出台。 《改革方案》具体内容可以查看我们当时发送的文章【1年后实行简单换证!住建部印发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》】 所以说,该文标题第一部分是两年多前的文件信息。 “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将正式失效” 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真的会失效吗? 住建部早在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《关于做好建筑业 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中明确指出: 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,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,有效期届满的,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。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,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。 多省市住建部门发文回应! 2023年7月5日,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申请行为的公告》,明确: 近期,中介为牟取利益,散布新版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实施后,现有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直接作废及其他虚假消息,请广大企业不要轻信,具体政策以住建部官方文件为准。 此前,湖北、广东、江西、四川等多地官网回复三级资质相关问题: 4月14日,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了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(第四版)》,对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、三级资质取消等问题作了最新解答,其中: 答:现有三级资质可选择“增项”或“升级”升为二级资质。 近日,有网友在广东省住建厅咨询三级资质延期问题,住建厅于3月31日回复。 问:您好。我司有叁级总承包资质在2023年9月到期,到期后资质有效期是否自动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?谢谢。 答:您好。您的来信我厅已收悉。 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市〔2021〕30号)第二条,为做好政策衔接,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,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,有效期届满的,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。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,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。 企业在省内外进行生产经营活动,持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和住建部(建办市〔2021〕30号)文件即可,不需要四库一平台有相关信息。 |